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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7年度理科单位科研业绩的通知

2018-05-17 09:53:5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理科各学院(中心):

通过前期科研业绩的数据收集、反馈和审核工作,科技处已整理出2017年理科单位科研业绩(核对稿,如附件所示),请理科单位老师认真核对,如有错漏,请各位老师将错漏信息反馈给各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提交给科技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此次核对工作为2017年度业绩最后一次核对,核对完毕之后的信息将直接提交学校,本年度不再接受增补。

2. 根据华师[2013] 73号文,2017年论文业绩采用的是中科院分区,具体可以登陆学校购买的“中科院期刊分区在线平台”(登陆网址:http://www.fenqubiao.com/Default.aspx,账号和密码都是scnu666)进行查询。2017年论文业绩以中科院2016分区信息(在2017业绩核对期间最新分区信息)为准。

3. 国家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等单独进行奖励(不再纳入学校业绩津贴范围),直接发放至个人,不再经学院二次分配,奖励在立项次年发放。除以上项目之外,符合《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试行办法(修订)》(华师[2012]127号)奖励标准的其他项目仍按华师[2012]127号文执行。

4. 补充项目、论文、平台、专利、获奖信息,请将补录的项目、论文、平台、专利、获奖信息按照附件格式反馈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12@scnu.edu.cn。其中,补录的SCI论文,题目必须为英文,且保证录入题目准确(保证WEBOF SCIENCE上可以检索出来);补录EI论文,题目必须为英文,且提供收录证明,由科研秘书汇总收录证明后发送到kyc12@scnu.edu.cn

5. 补录在“国内一级学科学会主办的学报”上发表的文章,请各学院汇总审核后,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12@scnu.edu.cn,纸质版需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院院长及学院科研主管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科技处。

6. 学院认定的“国内一级学科学会主办的学报”上发表的文章,不允许有会议论文,不允许有SCIEI收录的论文,不允许有文科T级和文科A级论文。

7. 根据人事处科研考核的时间安排,科研业绩(核对稿)信息核对截止时间为201851812:00


科技处

2018511


    标签:#理科 #业绩 #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