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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瑞炽奖学金”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奖学金旨在表彰和鼓励在植物科学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在校攻读学位的研究生,推动我国植物学生物科学基础理论或应用研究,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

第二条 奖学金由潘瑞炽教授的学生自愿捐助为主,也欢迎关心和支持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友好人士及单位捐助。

第二章  奖学金的管理

第三条 本奖学金设立管理委员会,3~5年换届,其中1人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成员由植物生物学专业教师担任。

第四条 奖学金由学校基金会管理,管理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筹划、评审和使用。

第五条 奖励对象是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第六条 奖励办法:本奖学金设一等奖和二等奖。每年3月由当年在学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根据本人入学后做出的以植物为材料的实验性论文提出申请,提交已刊出论文(已有论文DOI号)的单行本和申请表,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后,确定获奖人,颁发奖金和证书。一等奖3名(其中1名优先考虑硕士生)、二等奖10名(其中约50%优先考虑硕士生),获奖者的数量根据当年论文质量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

第七条 评审标准:评审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对研究生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研究论文(博士生的论文应刊登在SCI收录源刊物,硕士生的论文应刊登在SCI收录原刊物和国内权威刊物)的创新性、理论意义、实际应用前景等进行评审。

第八条 本奖学金的解释权在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潘瑞炽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附:

第一届管理委员会名单:

王小菁(主任)叶庆生 李玲 宾金华 李娘辉

第二届管理委员会名单:

阳成伟(主任)王小菁 李玲 宾金华 施和平(秘书周仁超)






  • 发布时间:
  • 2017-09-18 16:46:11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 标签:#奖学金 #章程 #潘瑞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