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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关于寒假期间申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2017-01-12 10:12:5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单位:

        寒假临近,为保证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业务能顺利进行,现将寒假期间申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20161月的申报截止时间调整到111日,请各单位于此日期前到劳资科(行政楼602)申报本月业务。20162月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21日,请各单位于此日期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人事处值班人员处,由值班人员转交劳资科办理。

        二、非独立核算单位的住房公积金20161月的申报截止时间调整到111日,请各单位于此日期前到何老师(行政楼602)处申报本月业务。20162月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224日,请各单位于此日期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何老师(行政楼602)处办理。

   请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相互知照!


 

人事处

201619


    标签:#公积金 #住房 #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