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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理科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科协组人〔201610号)精神,省科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转发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各企业科协,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68)精神,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省科技工作者。不包括各级党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名额分配

    经中央批准,“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名额为500名,其中包括10名“全国杰出科技人才”。向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及军队系统分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名额共490名。其中,向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分配推荐名额360名,按学科领域组织专家分类进行评审,差额产生290名表彰人选;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分配推荐名额170名,向军队系统分配推荐名额30名。具体分配到我省的“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6名。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三、推荐工作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评选质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把德学双馨、事迹感人、创新创业成绩显著的优秀科技人才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要注意向长期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倾斜,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比例。

    ()各有关单位可以推选1名候选人。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推选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地级以上市科协负责推选本地区各领域的科技工作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负责推选本单位、本系统的科技工作者。要对候选人人选进行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省科协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选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后确定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对象,并将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省科协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报中国科协。

    ()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推荐名额。

    ()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登录广东省科协官网“http://gdsta.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书面材料包括:

    1.推选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组织推选、评审、公示情况。

    2.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3.《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6份,附件材料目录2份,均为原件。

    4.有关附件材料2(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请严格按顺序刻录成光盘(其中13要求是WORD文档,24要求是PDF文档),并以“推选单位+候选人姓名”命名,随书面材料一并报送,不接受电子邮件和OA系统报送电子材料。

    ()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和地点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46日前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材料可由推选单位现场报送,现场报送时间为201645-4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也可通过交换或快递邮寄(截止日期以邮寄时间为准)。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因推选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选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待省科协评选出人选后,再另行通知候选人登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uanyou.cast.org.cn)填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人:冯定坚

    联系电话:020-83551774

    报送/邮寄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编:510040

 

科技处

    人:梁剑莹

    联系电话:020-85211201

 

 

科技处

2016328


  • 发布时间:
  • 2016-04-01 17:35:08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