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

School of Life Sciences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5-07 20:45:58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6&m=26&n=3604&j=&todo=showinfo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学生科技氛围,提高学生参与科研的意识,培养学生“爱科学、学科学、尊重科学、发展科学”的观念,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院将于五月上旬至中旬开展20152016年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2015-2016年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有关规定申报和管理,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受资助课题可来源于学生自行设计的科研课题或教师主持研究课题的子课题

    2.参与申报的学生必须为我校全日制普通研究生或本科生,且同一年度申报者只允许进行在研的校级重点课题、在研的校级一般课题、在研的院级一般课题、在研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课题四者之一,上一年度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课题

3.课题类别包括: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包括5个学科领域:机械与控制(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技术(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能源化工(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生命科学(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数理(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2)发明制作类作品。学科领域与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相同。

(3)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包括11个学科领域:哲学、社会、法律、教育、经济、管理、政治、历史、文学、艺术、体育(重点课题还包括“情报、新闻、传播”领域。)

4.申报课题分为个人课题集体课题。申报个人课题的,第一作者必须承担课题60%以上的研究工作。凡作者超过三人或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课题,均需申报集体课题,此时注明学历最高者为集体课题的代表。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每人限申报1个课题,每个课题必须有12名指导老师,同一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科研课题(按年度计),指导老师原则上要求有副高以上职称        

2.跨院系申报课题以课题负责人所在院系为该课题申报单位,不接受跨校申报;

3.通过评审的课题由团委统一进行编号并颁发《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课题立项通知书》或《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课外科研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组成员以该课题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或参赛时,须标注“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课题基金编号”

4.课题申报立项成功后,学校将按时下发研究经费。课题经费只限于课题研究,不含作品发表费用及其他非完成课题研究所必需的费用(详见附件3,主要包括课题研究的资料费、文具费、打印复印费、仪器设备租借费、实验费、经课题管理机构审核确需外出的差旅费等必要开支。(不得从研究经费中支出餐费、劳务费、咨询费、审稿费等与研究无关的费用。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如有特殊开支,须上报核批)

5.校级一般课题经费标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2000元,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1000元,发明制作类作品3000元。创作成果类课题经费由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专家后确定。

 

三、课题管理

(一)申报立项

1.请有意愿参加本次申报的课题负责人,于512号晚上12点之前发送短信至 张颖15626493339,内容包括“课外科研校级一般课题申报+课题负责人名称+指导老师”

2.填写《申报书》(附件二)及《作品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三)后,各作者须于5162200上交电子版材料至keyanbuin@163.com 【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 “生科院 +15-16年度一般课题立项+(课题名称)+(第一作者姓名)”】,并于51714:00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投至新院楼一楼团委信箱。

(二)课题变更

不得随意更改课题,如有人员变动,或课题名称有变更需要,应在指导教师及课题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及时报校团委(在中期审查及结题前一个月申请,并向校团委上交变更申请表);研究计划与方案的重大修改或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时间须报校团委审批。课题由于一些不可克服的原因而终止研究,应由负责人写出课题终止报告,并交回剩余研究经费。

(三)中期审查

为了解各课题的研究进度以及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给予及时的协助,课题研究中期(约201511月),学院将组织课题组进行中期答辩,同时各作者需填交《20152016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课题中期审查报告书》(随中期审查通知下发),以便对课题进行阶段性的跟踪审查:如发现执行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课题,课题管理机构将责令课题负责人停止使用课题研究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研究经费。

(四)课题答辩

每个课题依院系安排在课题中期审查阶段需举办一次答辩会,结题审查形式另定(现场答辩或专家组审查材料)。

(五)结题验收

研究完成后,各课题研究者应按要求提交:《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重点课题结题报告》(随结题通知下发) 及 研究成果(含发表、竞赛获奖等材料)。如果研究成果以论文、调查报告、科技发明报告等形式上交,需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课题成果(文本)格式要求》(随结题通知下发)进行撰写和排版。

(六)课题延期

课题管理机构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成果鉴定,验收通过方可结题。未通过验收的课题视情况由专家决定是否允许暂缓结题(一般课题最多暂缓半年,重点课题最多暂缓一年)。如到期仍未通过课题验收,则由管理机构视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研究经费(详见附件12

 

如有疑问,请联系负责人

张颖   15625493339

谢贤   15521087053 

方妍妮 15602258149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管理办法

2.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立项申报书

3.作品基本情况一览表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管理办法.doc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立项申报书.doc附件3:作品基本情况一览表.xls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学生课外科研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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