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全体博士后: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2024年全国博管办将继续实施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25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学校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学校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5.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6.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7.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博新计划、BC档)资助。
三、申报时间
个人提交申请时间:5月20日—6月30日
学校审核时间:6月30日前
四、申报及遴选
1.公布岗位
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见本通知附件。中国博士后网站原通知地址: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rticle?inid=cbcb0e46-8ed6-44ef-94c5-f2d78b8055c5&cat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catid=8c892b1c-4ade-4a5f-9a87-5e736cb5e9f9
2.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不须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同时,请申请人填写《单位推荐表》,经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并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将《单位推荐表》提交至人力资源处608办公室。
3.学校审核
学校将在6月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1.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方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外,获选人员应向学校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学校将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获选人员参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的有关规定管理。
3.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学校将查验其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将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4.如获选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学校将及时将剩余经费退回拨款账户并提供相关说明。
5.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按照项目要求管理,其余在站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获选人员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在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7.获选人员完成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如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六、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 李老师 020-85211057
人力资源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