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已启动,申报指南和通知已下发。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科创字[2018]102号)的要求,现开展2019年广州市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的征集和遴选工作(指南和方案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支持在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本专题申报应符合通知中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此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穗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或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项目组成员中 35 周岁以下(198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下同)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 30%。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上午11时,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书面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和推荐清单(见附件3)提交至学校科技处,并将推荐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iaoyan@m.scnu.edu.cn。
通过遴选的项目,学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18日,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一式2份,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四、申报材料
需按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要求先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
2.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证明)。
3.校内遴选阶段提交的纸质材料可含草稿字样,通过遴选的项目须提交通过学校审核后的正式申报材料。
五、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每项市财政支持 20 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六、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19 年 4 月,实施期为 2 年或 3 年。
七、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liuxiaoyan@m.scnu.edu.cn
科技处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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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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