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准备。申请前请仔细研读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网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2/t20171222_136993.htm),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请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协调校内外优势人员力量牵头或参与申报。
(二)申报程序。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
(三)申报账号。曾在“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或“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过项目者凭原有账号登录使用,如无账号可填写申报意向采集表(附件1)开通。
(四)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五)推荐单位。请统一填写“广东省科技厅”。
(六)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往年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①联合申报协议(模板见附件2):需要作为共性附件上传至系统,申报时间紧凑时,我校为牵头单位项目建议一对一签署,电子版先发至合作单位打印签章后寄回,如有外地单位请提前两周以上准备。
②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因为指南对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均有要求为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因此需要在系统中上传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③外籍港澳台专家:需要提供全职或者兼职聘用合同,并上传至系统,凡是在系统中提供护照号的专家请留意提前准备。
(七)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和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在最终打印纸质版本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不用另行提前准备。
(八)人员信息填写。预申报书填报阶段只需要填写项目负责人和境外合作方负责人,不需要填写其他参加人员。
(九)合作单位。需选择成立1年以上(2016年6月30日之前),且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
(十)科技部项目申报通知完整版可查阅网址:
二、项目申报校内安排
(一)2017年12月29日上午12时前。请各单位收集填写申报意向采集表,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二)2018年2月5日上午12时前。项目申请人应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申请书填写并提交。
(三)2018年2月20日上午12时前。项目申请人在申报系统中下载(项目状态为“提交专业机构”)双面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并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三、联系人及方式
项目管理科邓开喜 85211103 dengkaixi@m.scnu.edu.cn
科技处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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