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18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本次申报共包括知识产权提质增量计划项目、产业知识产权引领计划项目、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计划项目、知识产权交易运营计划项目、知识产权区域发展计划项目、政策法规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知识产权人才建设工程项目、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工程项目等九大类,指南详见附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请单位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申请资料,并按照各项目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需学校统一上传,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申报截止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发送至liuxiaoyan@m.scnu.edu.cn。
(二)审核推荐。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要按照各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对行政辖区内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省直相关部门所属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项目评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18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7:00时。请于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至学校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xiaoyan@m.scnu.edu.cn。
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刘晓艳 85211105 liuxiaoyan@m.scnu.edu.cn。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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