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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及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及登记工作的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7-10-27]

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7]1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7]22号)要求,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现就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及做好登记备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须根据国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易制毒化学品名录》,认真组织辩识摸排学校涉及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并向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二、各单位必须对每一个危险化学品建立“明白卡”,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及组织开展演练。

三、各单位按照国际、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做好危险化学品分类、分区、标准化专柜或专库存放、专人保管的方案;确保剧毒化学品和其他高危物品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制度,以及领用、交接、退还、销毁登记制度。

四、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面、逐一对房间及场地排查危险源风险点,建立清晰描述风险点的名称和分布地点的风险点分布档案,建立电子化管理的风险点数据库;完善库存危险品账册,定期对危险品进行核对盘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请各单位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危险化学品排查登记表》提交到石牌校区办公楼508室,联系人:林盛,联系电话:85211109。

附件:危险化学品排查登记表

华南师范大学实验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排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化学品名

别名

CAS

现存量

危险类别

所在校区

存放楼栋及房间号

所属实验室或科研室

保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危险类别: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易制毒

 

安全负责人签名:                               填报日期:

 

拟稿:廖江南 | 审核:刘剑文


  • 发布时间:
  • 2017-11-01 11:41:4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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