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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17年高水平大学专项新增采购计划的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7-09-07]

各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根据2017年9月4日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21号)决议,同意执行2017年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新增采购项目,合计654.60万元。为顺利推进采购工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一)请各建设单位根据(附件1)务必在2017年9月15前上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填报、确认采购计划。

(二)打印填报好的纸质材料,项目(经费)负责人确认后,将纸质材料交资产管理处配置科,逾期不交,视同放弃本次采购计划。

(三)本次采购的计划项目已由学校组织专项论证,项目负责人不用再进行大型设备购置论证。

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安排高水平大学建设新增项目全部为非进口产品项目,资产管理处收到纸质确认材料后,即时审批采购方式,请各建设单位安排好专人及时跟进采购工作。

(二)为提高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当年采购计划、当年资金支付”,本次新增采购项目须在2017年11月10日前全部完成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材料报送地点: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514室  

联系人及电话:  陈江霞  85216525-601

 

附件:2017年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新增采购项目计划表

     

 

 

 

                                    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7日

 

 


拟稿:陈江霞 | 审核:刘剑文


  • 发布时间:
  • 2017-09-08 08:22:5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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