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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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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校园网实名制认证使用的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7-07-05]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更好地落实国家今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法律条款,学校将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络管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全面落实网络实名制认证。

我校“一校三区”校园网已基本过渡到统一身份认证上网(PPPoE认证)的管理模式,目前仅石牌校区办公区域还存在部分固定IP上网模式(石牌校区行政楼拟本学期结束前全面切换至统一身份认证模式;石牌校区学院办公楼拟下学期初全面切换至统一身份认证模式)。但经检测,目前校园网仍存在很多账号共享的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及六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罚。

网络安全关系国家安全,是每位公民的义务,而落实网络实名制是网络运维单位的最基本责任。由于账号共享带来的安全问题,学校将负有不可回避的责任,账号所有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落实校园网络实名制认证,不仅要求个人上网实名制,同时要求办公账号责任到人,不允许流动账号存在;若有人员调动,须做好办公账号的实名交接工作。私自架设路由器或代理设备等,该设备下的任一终端出现安全问题均由该设备账号所有者承担所有责任。若存在固定IP上网模式的,固定IP也须对应到责任人,任一IP出现安全问题均由该IP责任人承担所有责任。

各单位应加强职工的网络安全教育,督促校园网用户像保护私人财物一样保护好校园网个人账号,切勿共享给他人使用,同时落实好办公账号的实名制登记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代理、NAT、路由器等方式)将个人账号分享给他人使用,学校将加强技术检测,一经发现账号共享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暂停乃至中止用户的网络使用权。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网络安全法》规定移交司法、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党委办公室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 发布时间:
  • 2017-07-05 11:14:0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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