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学校推荐的通知
[人事处 2017-06-01]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推出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10日,申请人推荐人选条件、申报材料的要求及评审录取方式与第一批一致,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3月31日。
本次学校推荐人选在已经取得校派资格人中选出并推荐,2017年第二批校派发文确认的派出人员可以参与当期青骨校内推荐。
受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需在上次留学回国后服务满5年(含)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即自回国之日起至申报申请截止日前)。
曾获得留学资格且留学资格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可再次申请。
申请者须提交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表
2、专家评审意见表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4、国家留学基金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网报申请纸质版)
5、申报青骨的朋友请配合完成的材料清单
申请受理单位: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师资科:文媛媛,电话:85211059,华南师大出国研修群Q号365429769。
人事处
2017年5月31日
拟稿:文媛媛 | 审核:江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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