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 Image
  • 当前位置: 首页>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   
  • 关于发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相关链接为: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61077.htm)。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和之后达成的合作共识,2017年双方将继续在“生物遗传资源(Biological Genetic Resources)”领域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二、2017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2017年NSFC和JST的具体合作方向是“植物-微生物共生系统和微生物菌丛应用的相关技术研究:生物功能的识别与控制(Delivery of Fundamental Technologies for the Use of Plant-Microbe Symbiosis and Microbial Flora: Identification and Control of Biological Function)”,申请代码为:C0105或C0104。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7年批准立项资助项目执行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7年双方计划联合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3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JST向日本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日本合作者应符合JST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JST提交申请。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与JST(中日)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NSFC与JST(中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五、申报要求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日本合作者应按照JST的要求向JST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首先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T(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提交两份附件。

  1、须与日方合作者共同填写此通知所附的英文申请书(附件2),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与中文申请书一同提交。

        2、双方合作者(PI)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研究协议书(附件3),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所附合作研究协议书上没有双方PI签字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3、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基金委将不予受理。

      (三)日本合作者须在JST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JST提交申请。

  六、基金委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赵闯

  电 话:010-62325454

  Email: zhaochuang@nsfc.gov.cn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申请书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6日16时。
   (2)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报送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3)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2017年5月8日前与科技处联系。
      (4)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0-85211105,Email:
kyc16@m.scnu.edu.cn 。

 

                                                                                        科技处
                                                                                   2017年5月2日

 

 


  • 发布时间:
  • 2017-05-02 15:18:5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