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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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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政府拟为2016年度“授权专利”、“PCT申请”以及“维持6年至9年”的专利提供资助,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学校集中向广州市政府申请。其中“授权专利”、“PCT申请”资料同时用于校内2016年度科研业绩核算。

 另外,学校将为2016年度“专利申请”进行后补助,未在科技处进行报销登记的专利申请可补交相关材料,学校下拨补助费用后,科技处将公布补助清单以供核对。

 不同类别材料要求如下:

 一、2016年度授权专利:

 1.《广州市专利资助申请申报表》(附件1)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专利为两个及以上专利权人的,需同时提供其他专利权人委托我校申请资助的书面材料(仅限于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见附件2)。

 4.专利为国外发明专利的,需要同时提供授权公告扉页及中文译本。

 二、PCT国际专利申请:

 1.《广州市专利资助申请申报表》

 2.《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国际检索报告(首页)》、《收到检索本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电子版)

 3.发票(复印件,同时提供扫描件电子版)

 4.代理合同(复印件)

 三、已维持6年或以上发明专利:

 广州市对发明专利授权后,自申请之日起至申报时的上一年度止维持6年以上且申请资助时处于有效状态的,按每件实际缴纳6年以上(含6年)、9年以内(含9年)年费总额的70%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资助。

  1.《广州市专利资助申请申报表》

  2. 6年以上(含6年)、9年以内(含9年)年费发票复印件,以及发票电子版。

 四、2016年度国内专利申请(已在科技处报销备案过的专利项目不需提供):

 1.《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在右上角写上校内“部门码-课题号”)

 2.《专利请求书》首页(复印件)

 3.代理合同(复印件)

 4.发票(复印件)

 

 本通知所有材料请交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2017年3月27日前),并于2017年3月28日前提交至科技处,未写明接受资助“部门码-课题号”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5211201  E-mail:kyc7@scnu.edu.cn

 地 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302室

 附件1. 广州市专利资助申请申报表

 附件2. 专利资助共同申报委托书

科技处   

2017年3月10日



  • 发布时间:
  • 2017-03-13 11:37:2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 标签:#专利 #年度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