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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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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6>08号),我校开展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相关项说明如下: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及附件相关要求编写案例,并于2017228日(周二)前提交案例、培养单位提交案例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hc16@m.scnu.edu.cn,案例电子版文档请以WORD格式发送,案例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院系名称+案例第一作者姓名+案例名称;另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培养单位征集案例汇总表”、“作者授权书”。联系人: 85211116 吕老师

1. 案例的主题及内容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的需要。

2. 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案例征集工作首先对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进行初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案例,不能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3. 提交的案例应具有鲜明的本土性、时代性与原创性。案例关注中国的教育发展与改革实践;紧跟当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彰显时代精神;是基于实际调研采编而成,没有著作权争议的原创案例。

4. 案例由高校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的案例。学校对案例进行初审,最多可向教指委提交10篇案例。案例开发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见附件3),同意该案例授权给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5. 案例电子版本由学校统一提交至教指委官网上的案例征集系统(http://www.edm.edu.cn/)。各高校提交征集案例的同时,须在案例征集系统中上传:(1)本单位征集案例提交公函的扫描件(填写公函后打印、盖章,然后扫描、上传系统);(2)每一篇案例“作者授权书”的签字扫描件。

6. 提交教指委的案例评审采用同行匿名函评、专家组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由教指委聘任。通过评审并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达到入库标准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附件1:案例征集相关附件(1: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2:案例模板;3:作者授权书; 4:培养单位征集案例汇总表;5.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案例征集附件.docx

  • 发布时间:
  • 2017-02-24 16:27:2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 标签:#教学案例 #学位 #首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