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培育基金)现已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学校自然科学类在岗教师(含师资博士后)。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2016年1月1日之前)。
(二)申请人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且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未获得博士学位者要求提供二位同行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
(三)所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望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项目。
(四)正在承担或承担过本培育基金项目者不得申请。
(五)凡2016年3月20日前进校的青年教师,还必须申报过2016年国家基金项目;2016年3月20日后进校的青年教师,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六)凡申报本年度培育基金项目并获资助者,必须申报2017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否则,将撤销立项资格。
二、申报安排及要求。
(一)10月26日-11月14日。申请人下载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附件1),双面打印后连同证明材料装订一式5份及申请书电子版报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
(二)11月15-16日。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集中报送科技处。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研究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二)资助额度为3万元/项。经费不得外拨。
(三)其他未说明事项请见《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附件3)。
四、联系人及方式。
邓开喜 电话:85211103;dengkaixi@m.scnu.edu.cn;学校办公楼314室项目管理科。
科技处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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