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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喀斯特科学研究中心项目”2016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贵州省人民政府喀斯特科学研究中心项目”2016年度项目指南》,相关链接为: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2/info52959.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喀斯特科学中心项目立足贵州,以在贵州省的依托单位作为申请单位,分批择优支持。鼓励贵州省外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贵州省境内的依托单位联合申请。对于合作申请的研究项目,应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二、2016年度拟资助领域和主要研究内容

  (一)喀斯特表生过程与演化。(申请代码1选择D字母开头的所属代码)

  (二)喀斯特地区环境污染过程机制及修复治理。(申请代码1选择D字母开头的所属代码)

  (三)喀斯特地区特色矿产资源的成矿理论及综合利用。(申请代码1选择D字母开头的所属代码)

  (四)喀斯特生物多样性与生物资源利用。(申请代码1选择C字母开头的所属代码)

  (五)喀斯特环境与健康及特色民族医药。(申请代码1选择H字母开头的所属代码)

   三、2016年度资助计划

  2016年度针对上述研究领域,拟资助2个喀斯特科学中心项目。每个喀斯特科学中心项目资助直接费用约2700万元;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喀斯特科学中心项目申请人应当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的工作。

    2. 本指南发布的每个资助领域最多资助1个喀斯特科学中心项目。每个喀斯特科学中心项目应包括本指南发布的资助领域下所有主要研究内容,并根据项目研究需要设置不多于6个研究方向。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其中1个研究方向的负责人。在申请书中应明确每个研究方向的负责人。项目申请人及每个研究方向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项目依托单位必须是贵州省内注册的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数不得超过6个,其中贵州省以外的合作研究单位数不能超出3个。

   4.喀斯特科学中心项目的依托单位应当具有完善的科研实验条件,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

   5.限项规定及其他申报注意事项,请查阅基金委网站。

   五、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联系人:雷蓉、王岩,电 话:010-62328484,62327015电子邮箱:leirong@nsfc.gov.cn;贵州省科技厅联系人:陈娇,电 话:0851-85814574,电子邮件:gzskjtjhc2016@126.com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校内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0-85211105,电子邮箱:kyc16@m.scnu.edu.cn

 

                                        科技处

                                     2016年9月18日



  • 发布时间:
  • 2016-09-19 10:49:34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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