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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关于培育第二批校级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的通知

2016-09-14 10:02: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培育第二批校级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的通知

[科技处 2016-09-13]

 各理科单位:

2016年上半年,学校认定了第一批校级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积极推动了学校产学研工作和提升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水平。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学校计划培育第二批校级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具体事项如下:

一、认定条件

合作基础:申报者与基地单位开展实质性合作3年以上,且有1项以上科技成果在基地单位得到转化并有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经费要求:基地单位需以横向项目形式在两年内划拨50万元以上科研经费到学校,作为申报者科研开发费用。经费划拨可分批拨付,其中第一笔到账经费不低于30万。经费使用按《华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基地单位要求: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有专职领导和固定工作人员负责产学研基地建设,产业化配套资金落实;基地单位的产业特色明显,产品市场规模大,生产技术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当前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基地单位能够为学校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年生产规模达2000万以上。

二、运行与管理

基地实行中期检查评估机制。基地立项满一年,由基地负责人提交中期进展报告。学校科技处对基地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对未完成检查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并解除双方“产学研协议”。基地建设期满,需进行结项验收。验收依据为基地负责人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书。

三、工作安排

9月30日前各单位和老师上报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调查表(见附件),发送至jianglh@scnu.edu.cn;

10月15日前学校根据认定条件遴选一批产学研基地,培育基地提交相关合作材料和协议;

10月31日前学校开展产学研基地现场考察;

11月20日前学校举行产学研基地挂牌仪式。

联系人:蒋老师 85217435 13828436347

 

 


    标签:#示范基地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