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选用征订管理,确保思想性和学术性高度统一的教材入课堂,增强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程度,请各单位组织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教材选用和网上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
(一)选用原则
1.先进性原则。鼓励优先选用最新版的优秀教材,包括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精品教材、各类获奖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教材)相应课程需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马工程”已出版教材名单请见附件1。
2.适用性原则。精心遴选符合学生实际,满足我校本科教学需要,体现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的教材。对已使用过但学生反馈效果较差的,或选过但从未在课堂教学中使用过的教材,应重新选用新的教材。
3.经济性原则。选用的教材必须是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需用的教材,不得选而不用,浪费资源。
(二)选用程序
教材(含自编讲义或课件)选用计划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教材选用管理规定》,经相关程序审批通过,报教务处备案后,由各单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向学生进行网上征订。教材选用计划须于学生选课开始前录入完毕。
二、教材征订
(一)订购原则
1.自主选择,诚信订购。学生可自主选择订购与否,但上课需人手一册持有正版教材。教材订购数据一经最后确认,不得更改或订而不购。提醒学生拒绝盗版教材和侵权复印教材。
学校对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订的教材,均委托学校招标的教材供应服务中心正版供应,并提供相应的优惠折扣(部分教育部指定的“思政课”教材除外)。
2.本人操作,个人负责。教材预订应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如果委托他人,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若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订,视同放弃。
(二)预订时间
学生教材网上预订时间与学生网上选课时间同步,请各单位组织学生务必在选课时间段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订教材。
在选课时间段内,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教材预订、补订或退订。在选课时间结束后,不得更改数据。请学生务必对所订教材在选课时间截止前进行最后确认,“教务管理系统”将保存截止时间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有效操作,学校将以最后一次的有效操作作为教材备货和发放的依据。
三、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
1.教材选用计划审批备案表(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提交时间:2016年6月1日前。
2.教材选用计划网上录入完成时间:第一轮选课开始前(2016年6月6日前)。
3.“教材征订计划汇总表”(附件3,纸质一式一份)提交时间:选课结束后2天内(2016年6月30日前)从“教材管理系统”中以年级为单位导出,签字盖公章提交。
(二)提交地点
1. 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各单位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同质电子版发送至jwcxjx@qq.com。
2.南海校区各单位纸质材料提交至南海校区教学办(南海校区行政楼306室),同质电子版发送至373835973@qq.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共课、互开课和综合班教材选用信息由开课学院负责网上录入,这些课程的教师用书订购数据由开课学院负责统计汇总提交,学生用书订购数据由学生所属单位负责统计汇总提交。
(二)教材网上录入、订购、导出操作办法,请见附件4。
(三)由于2016级新生尚未入学,新生无法在网上订购教材,请各学院按招生计划数填报该年级“教材征订计划汇总表”提交。
(四)教材选用征订工作以后每学期5月中旬和11月中旬开始启动,“教材选用计划审批备案表”须在选课开始前5个工作日提交教务处,教材选用计划在学生选课开始前1天须录入完毕,“教材征订计划汇总表”须在当学期选课结束后2天内从“教材管理系统”中导出并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
(五)教材选用征订工作是我校本科教学的一项常规工作,各单位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做法,能按要求通过软件系统完成教材选用征订工作。今后如没新规定,请各单位根据学校选课安排,按照本通知第四条中第(四)条的要求自行开展教材选用征订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将不再每学期下发关于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的通知。
石牌、大学城校区联系人:谢锦霞,联系电话:020-85217673;
南海校区联系人:高志辉,联系电话:0757-86687828;
网上操作技术咨询:王鹏辉,联系电话:020-39310019。
附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教材名单
2.华南师范大学教材选用计划审批备案表
3.华南师范大学教材征订计划汇总表
4.教材征订网上操作办法
教务处
2016年5月26日
华南师范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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