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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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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选拔推荐青年教师参加“广东省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相关部门工会:

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粤工总[2016]14号)精神,学校将选拔推荐3名相应学科优秀青年教师组队参加广东省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参赛选手需在全校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现就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概况

(一)分组和学科门类。本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分人文社会科学一组、人文社会科学二组、理科组、工科组四个组进行比赛。学科门类按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划分:人文社会科学含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理科含07理学,工科含08工学、09农学、10医学。

(二)比赛内容。以“上好一门课”为竞赛理念,本次大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15%、80%、5%。各部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比赛奖励。本届大赛个人奖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竞赛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其余为优秀奖。一等奖获得者经综合考核合格后按程序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并代表广东省参加全国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本届大赛经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核准纳入2016年度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范围。各组总分前二名共8人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授予“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所授奖项均为省级奖励。


二、我校推荐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参赛对象。参赛教师为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需在本校工作1年以上。

(二)参赛对象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两年内未出现过教学事故。2.积极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认真进行教改研究,教学效果优良,经学校选拔,能够代表本校青年教师教学特色和水平。

(三)推荐参赛名额。各教学单位根据“参赛推荐对象及条件”至少推荐1名青年教师参加学校选拔。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主管教学院长和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等组成推荐工作小组,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于5月30日(星期一)前将推荐对象《广东省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推荐表》(见“附件2”)1份(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送交教师发展中心(石牌校区旧图书馆楼306室,即网络教育学院3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indy05@163.com。联系人:江碧霞,联系电话:85212438。

(二)学校于6月6日(星期一)前组织专家进行选拔评审,确定我校推荐参加广东省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3名选手,选手确定后将组织必要的指导。评选办法采用课堂教学形式进行,要求每位参选教师在参赛课程内容范围内节选讲授20分钟,然后由专家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三)学校于6月15日前组织专家对我校推荐的参赛选手进行指导,并按“广东省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有关规定准备报名材料,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

江碧霞(教师发展中心85212438)、张晶艺(教务处 85211096)、黄伟波(校工会 85211040)。

 

附件1:《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粤工总[2016]14号)

附件2:《广东省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参赛选手推荐表》

附件3:《广东省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参赛课堂教学评分表》

 

                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校工会

   2016年5月24日


  • 发布时间:
  • 2016-05-30 09:13:4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 标签:#青年 #教师 #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