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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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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报广州市科技计划2016-2017年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请有意申报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科技创新人才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题)、软科学、科普类新媒体等限额申报项目的老师注意,请在4月7日下午四点前将申报意向报至01xiaoyudian@163.com,以便安排院内答辩。根据我院关于项目申请限项的管理办法),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广州市科技计划科学研究专项统一限项,即同一年度只能申报其中一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注意。

各单位: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现集中发布一批2016年和2017年广州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并公开征集项目,各专项指南、申报流程、评审流程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机构(软科学研究专题除外)。

  (二)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应按规定参加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并如实填报本单位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相关数据。

  (四)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流程

各专项(专题)项目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三、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科技创新人才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题)、软科学、科普类新媒体限额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科学研究一般专项:采取直接申报和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形式。根据广州市重点支持领域及上一年度各学院立项情况,分配如下:

单位

直接申报

推荐申报

数学科学学院

2

0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3

0

化学与环境学院

3

0

生命科学学院

3

0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2

0

生物光子学研究院

2

0

光电子材料与技术研究所

1

1

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

2

0

心理学院

1

1

其他学院

0

1

  (二)科技创新人才专项(珠江科技新星专题):推荐申报。请各学院将推荐人员按推荐优先次序排列。

(三)软科学研究专题:推荐申报。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项。

(四)科普专题:科普类新媒体限项申报,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项。

四、申报时间

(一)4月11日上午12点前,各单位报限项项目纸质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一式5份)及推荐清单(见附件2),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uxiaoyan@m.scnu.edu.cn

(二)4月18日~4月29日,各申请人完成申请书网上填写并提交,同时告知本单位科研秘书提交至学校。

(三)4月29日~5月8日,学校审核。

(四)5月8日~5月16日,打印通过学校审核的申报书。

(五)5月16日前,请各单位统一将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提交至学校科技处,同时提交最终上报的《2017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清单》(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并发送电子版至liuxiaoyan@m.scnu.edu.cn

(六)4月25日~4月28日,学校集中接收合作协议并审核。4月29日统一办理盖章后返回。

(七)5月10日~5月16日,学校集中接收我校作为合作单位需加盖学校公章的申报材料并审核,5月17日统一办理盖章后并返回。

五、申报要求

(一)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申报限制:

1.市科技计划已立项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市科技计划专项类别。

2.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3.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申报(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二级单位负责审查落实)。

科技计划专项(专题)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

(三)申报人应在申报时提供能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与进展、项目水平相关文件(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授权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名牌产品证书、奖励证明等)。

(四)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协议模板详见附件3。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广州市内单位须为第一申报单位,主要的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五)申报人需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点(详见附件4)认真做好项目预算编制。

(六)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七)纸质申报书(须附目录及附件证明材料)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组织单位签章齐全,项目组成员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填写齐全。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六、联系方式

刘晓艳 85211105 liuxiaoyan@m.scnu.edu.cn




 


  • 发布时间:
  • 2016-04-05 10:40:51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