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横向科技项目外协经费的管理,严格科研经费支出,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横向科技项目外协经费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协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委托合同方以外的第三方承担部分研究与开发工作需要支付的费用。
二、横向技术合同中列支外协费时,须与委托方在签订的技术合同中列明校外协作单位及外协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外协费支出须与校外协作单位签订经费转拨合同,外拨经费支出应以经费转拨合同为依据,并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办理。若与委托方签订的技术合同中列支外协费但未列明校外协作单位,则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项目负责人与校外协作单位签订经费外协合同,请参照《华南师范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外协经费转拨工作流程》(附件1)办理相关手续。外协合同由项目负责人参照国家科技部技术合同范本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主页下载),同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外协合同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核表》)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所在二级单位须在《审核表》签署意见。
四、横向科技项目的所有参与人员与校外协作单位的所有人员不得存在关联关系。若存在关联关系,原则上不准予经费外拨。如确因项目研究需要必须将经费外拨至关联单位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或组织专家组对其合作内容和外协经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能办理转拨手续。
关联关系是指横向科技项目的相关人员与校外协作单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权益或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横向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项目组成员、项目执行过程中相关事项的经办人等为受托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雇员或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等的相关关联情况。
科技处
2016年3月10日
华南师范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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