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决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即“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6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岗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或新近毕业(一般博士毕业三年以内,超过3年的建议不要申报)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参与“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提名或获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单位学术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六)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资助。
(六)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详见附件4《2016 年度港方岗位需求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我校须在所申报岗位所属一级学科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于3月11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4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其中1份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在“六、单位意见”栏填写具体的推荐理由,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其他3份该栏留空即可)。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经由我校补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填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表格扉页上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请人所在学院材料
每个学院提交一份《“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三)审核报送材料
申请人所在学院需认真审核申请人员资格及申报材料,并由所在学院汇总审核后,报送学校博管办。学校汇总审核后报送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审核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五、有关要求
(一)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3月11日(星期五),逾期不再受理。
(二)此次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各学院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而且上级部门将会暂停我校“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三)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四)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506室
联系电话:85217886,13580370823
电子邮箱:316liuhao@163.com
附件:
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2.“香江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3.“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证明材料封面及目录参考模板
4.2016 年度港方岗位需求表
5.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6.《“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博管办〔2011〕92号)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华南师范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
Copyright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邮编:510631
电子邮件: huxj@scnu.edu.cn 电话:8521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