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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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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优秀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开展“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主题活动为切入点,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深化家风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家庭价值观落地生根,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在良好家风的熏陶感染中养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6315

 

三、活动内容

开展以“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为主题的征文、摄影和视频比赛。

 

四、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校工会、校团委

 

五、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全体教职员工

 

六、活动要求

(一)征文比赛

1、围绕“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主题,结合本人的学习、生活及社会实践等,用文章表达对家风的认知、对长辈言传身教的感悟、对家庭成员良好的个人操守和品行的赞美,畅谈传承良好家风的妙计良策;

2、征文必须弘扬主旋律,积极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围绕主题来展示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年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3、征文体裁不限,要求语言精炼,1500字以上(微段子、微故事、诗歌字数不限);

4、征文电子版文档命名为“单位/学院(全称)+年级+姓名+联系方式”,如:文学院 2013级张三 155*******0;征文中标题为三号、黑体、加粗、居中;正文为小四、宋体、1.5倍行距。

5、截稿时间和报送方式:

教职员工的参赛作品,可自行将征文电子文档在315日前以邮件方式发到邮箱:yun198428@163.com

学生的参赛作品,由各学院统一收集齐后,在316日前以邮件方式发到邮箱:yun198428@163.com;或拷贝到U盘,送至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524,联系人:郑宇云,联系电话:85211027

6、参赛作品必须原创,未曾发表或刊登在公开刊物或网站上。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摄影比赛

1、本次大赛不限拍摄工具的使用,数码相机、手机、胶片相机均可。(胶片相机拍摄作品需扫描成电子文档)作品需为本人原创,黑白、彩色均可。

2、本次大赛不设团体奖项,请参赛者本人以个人名义投稿参赛,参赛者需为在校生和教职员工;

3、本次大赛支持专题作品形式参与。专题作品不低于三幅,上限为五幅。创意、人像为独幅或者组照。每个参赛者限提交不超过4个作品;

4、对于数码的作品,参赛者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原始参数等信息(EXIF),电子文件为JPG格式,单幅作品≥1MB,≦15MB,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但不可采用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判断作品是否合成,主办方会将作品全部提交权威评审进行审查,并提供官方审核结果;

6、如参赛作品与任何作品出现雷同,比赛主办方有权就雷同的参赛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或疑似雷同作品的参赛资格。

7、所有投稿作品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和作者简历(包括姓名、学校院系、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等)。作品电子版命名为“单位/学院(全称)+年级+姓名+联系方式”,如:文学院 2013级张三 155*******0

8、截稿时间和报送方式:

教职员工的参赛作品,可自行将征文电子文档在315日前以邮件方式发到邮箱:scnu1023@163.com

学生的参赛作品,由各学院统一收集齐后,在316日前以邮件方式发到邮箱:scnu1023@163.com;或拷贝到移动硬盘(或U盘),送至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524,联系人:吴建国,联系电话:85211023

 

(三)视频比赛

1、参赛者可采用多元化的拍摄方式进行拍摄制作(工具不限,包括DVDC数码摄像机、照相器材、手机等)、通过后期制作完成的视觉艺术作品。作品需为本人原创,黑白、彩色均可。

2、本次大赛不设团体奖项,请参赛者本人以个人名义投稿参赛,参赛者需为在校生和教职员工;

3、参赛作品题材:题材不限,剧情、记录、MV、专题片均可;每位参赛者最多可提交同一题材一部作品,一部作品只可投一个题材,同一作品不可重复投稿,一经发现参赛者作品有重复投稿,主办方立即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需自行剪辑完成后方可投稿,作品时长限定5分钟以内;

5、参赛作品报送存储介质: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请勿直接刻录成DVD播放文件),为确保安全无误可同时提供数据光盘和U盘。须标明作品名称、时长、参赛者姓名。

6、参赛作品格式及命名:参赛作品的格式为MPEG-2,分辨率为1280×720或以上;作品电子版命名为“单位/学院(全称)+年级+姓名+联系方式”,如:文学院 2013级张三 155*******0

7、截稿时间和报送方式:

教职员工的参赛作品,可自行将征文电子文档在315日前以邮件方式发到邮箱:scnu1023@163.com

学生的参赛作品,由各学院统一收集齐后,在316日前以邮件方式发到邮箱:scnu1023@163.com;或拷贝到移动硬盘(或U盘),送至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524,联系人:吴建国,联系电话:85211023

 

七、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

对全校参赛作品进行表彰,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获奖作品将择优在华南师范大学新闻网、华南师范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晚安华师》、华南师范大学官方微博、《华南师大报》、华师广播台等学校官方宣传平台上刊发。

2、集体奖项

设立优秀组织奖,对于参赛比率高和成绩好的学院给予表彰,并给予奖金奖励。

 

八、活动宣传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吸引大学生踊跃参与,激发大学生的积极性。

2、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主题活动是学校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大学生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在良好家风的熏陶感染中养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的道德风尚的重要活动。各单位和各学院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

3、认真组织,保障实施。各学院要做好活动宣传、参赛作品的组织报送等工作,通过周密安排,明确分工,保障各项活动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优秀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九、其它

对于主题活动如有疑问,请联系:

党委宣传部宣传科,郑宇云,联系电话:85211027

党委宣传部宣传科,吴建国,联系电话:85211023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校工会、校团委

2016119



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弘扬中华美德,传承良好家风”主题活动的通知.docx


  • 发布时间:
  • 2016-01-21 09:35:3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 标签:#家风 #主题活动 #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