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分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类项目,本次我校获得推荐名额31项。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并参照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表1)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推荐一般类教改项目数占本单位推荐教改项目比例不低于50%。
二、推荐要求
(一)负责人条件。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院相关专业负责人或院、系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二)推荐范围。重点推荐2014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2013年立项的尚未结题且符合推荐类别和领域的校级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也可推荐。
(三)限额推荐。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学院推荐指标不超过2014年本单位入选校级教改项目数量的50%,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四)院内公示。向学校推荐前,推荐项目须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向学校推荐时,应明确说明公示及异议处理有关情况。
(五)其它要求。已获省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立项的项目不得再次推荐;同一学院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得重复推荐;主持省教改项目且尚未校内结题的,本次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推荐。
三、项目遴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对拟推荐项目在教务处网页上进行公示。推荐评审程序参照《华南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评审工作方案》(华师〔2015〕28 号)所规定的推荐评审程序执行,评审标准按《华南师范大学推荐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评审指标体系》(教学〔2015〕17 号)执行。
四、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将所报项目统一汇总后于5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具体材料包括: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3)、学院推荐项目公示及异议处理情况说明(须单位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同质电子版以压缩包发至scnujyk@126.com,压缩包命名“×××学院推荐2015年省级教改项目材料”。
五、其他
(一)请各学院结合我校《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本单位人才培养改革需求,合理布局,扶优助特,考虑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性和实践性,统筹考虑,精选推荐项目。
(二)广东省教育厅将省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情况纳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因素,我校也将纳入各单位校级质量工程及教改项目立项名额分配参考要素,请认真推荐。
(三)获推荐项目通过省教育厅审查后,需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教务处联系人:周合兵,电话:85217673。
(五)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教务处主页及学校主页部处通知中下载。
附件:
1. 2015年省和学校综合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重点领域简表附件表.doc
2. 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3. 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报书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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