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教学工作量第一次核对已修正完毕,请各位老师于14日、15日(周三、周四)前往105办公室进行第二次核对,如有修正,请用红笔或蓝笔标示。
核对内容如下:
1.研究生指导工作量
2.研究生授课工作量
3. 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含校级优秀论文,附明细)
4. 函授课程(含函授值班补贴)
5. 本科生课程(含公选课、学院间互开课、理综2班课程)
6. 各类实习、见习、师范技能培养(补充了金工实习、师范技能培养和教育调查工作量)
备注:
如不能亲自前来核对,请委派人前来核对确认,谢谢!
生命科学学院
2015.1.14
-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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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4 09:28:25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3444&j=&todo=sho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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