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4]3067号),为做好学校2015年国家公派留学计划中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以下简称“优本项目”)的相关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优本项目选派工作安排(见附件一)和选派办法(见附件二),结合学院重点建设或特色本科专业,积极组织申报2015年新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专业
本项目申报的本科专业应属于重点学科或特色建设发展支撑的专业。
二、项目类别及交流形式
申报项目类别为本科插班生,主要包括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交换生项目)、毕业设计、联合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等。
三、留学期限
2015年申报项目的留学期限调整为3-12个月。
四、留学单位及地区
1. 申请项目的学生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机构。有针对性的选择国外高水平院校,或外方的优势、特色专业,确保留学质量。
2. 申报项目应已与国外大学、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并可于2015年实施。每个申报项目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只能为一个,但可包括多个本科专业。
五、申请材料上交要求
1. 请各学院按照留学基金委提供的“项目申请书起草要点”(见附件三)起草申请书,于12月9日前将盖章后的项目申请书、《申报项目一览表》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石牌校区行政楼208室),并请将电子版请发送至:stevenchueng@126.com。联系电话: 85216830,张老师。
2. 教务处负责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学校审核通过的2015年项目申请书和2014年已获批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并按规定时间将学校公函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获批结果将于2月份由留学基金委公布,并于2015年完成学生选拔推荐、派出等实施工作。
附件一: 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工作安排
附件二:《2014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三:项目申请书起草要点(供参考)
附件四:《2015年新申报项目一览表》
通知及附件材料下载.doc
教务处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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