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现发布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二期)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并开始项目征集。请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鼓励开展联合攻关,打造协同创新平台,实施多中心联合试验。要求围绕各专题的重点支持方向,3个以上(含)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之间应已有明确的合作协议。
(二)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在广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项目产生的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须在广州市。同一法人单位牵头申报同一专题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原则上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或产业化经历以及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应是牵头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已获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一期)支持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已申报2015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的信用评价。
(五)所报项目全部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需在网上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2.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4.牵头申报单位需提供2013年度财务报表;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1月1日(含)以后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5. 能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与进展、项目水平相关文件(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授权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名牌产品证书、奖励证明等)。
6. 配套资金承诺函。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材料。
(二)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需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8份,其中1份为原件。
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
三、申报时间
(二)11月18日前,申报单位提醒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审核提交至学校。
(三)11月19日,学校审核。
(四)11月21日前,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提交项目管理科,同时提交最终版《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二期申报清单》,并发送电子版至kyc13@scnu.edu.cn。
四、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科技处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 1.附件1-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二期项目申报指南.doc 2.附件2-广州市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二期项目申报清单.docx
-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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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16:44:13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3&m=18&n=3343&j=&todo=sho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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