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请各位老师核对,如有信息不符,请于11月10日前报至学院办公室。
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我校从2003年起,按照广州市计生协要求,落实惠民政策,每年度为教工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统一用独生子女保健费办理了“独生子女综合保险”(每人每年60元)。2015年我们将继续办理参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未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由计生办统一缴费办理,无须教工个人交费,家长只需仔细阅读下发的保单条款内容,如其独生子女有住院和意外伤害,可理赔(具体以其条款为准)。为了能得到及时理赔,请家长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具体详情及说明,请到计生办网站查阅。
二,随通知附上截至目前我们掌握的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名单。因去年以来,广州市计生局简化了生育一孩、单独二孩的办事手续,我们无法及时掌握教工生育动态情况,因此,请计生兼干首先认真核对是否有遗漏的人员(双职工在女方购买),其次是在下发的名单中教工已经生育二孩(不再购买)请表明,认真核对教工及子女姓名、出生年月信息是否有误,如果与下发名单信息不符的,请于11月15日前书面报到计生办。
三, 超过14周岁的独生子女和18周岁以下非独生子女,如需参保,请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5日前,到校计生办登记交费,逾期不再办理。原则:自愿参加;年龄以2015年1月1日为计算时间。办理地址:石牌校区行政大楼517房,联系电话:85211187
校计生办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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