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关于2014年第四季度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 |||
[资产管理处 2014-09-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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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4年第四季度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完成各项年度物资采购项目,现将计划编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报时间
2014年第四季度采购计划编报时间为:2014年9月5-25日,以收到的内容及手续完备的书面材料并完成相应的系统填报为准,计划材料的填报内容及审批手续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准时报送,以便于进行全校采购计划的及时汇总和报送。
二、总体要求
按照最新颁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粤教装备〔2014〕2号)(见附件一)以及2014年3月《资产管理处关于做好2014年物资采购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二)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相关说明
1、关于政策变动情况。广东省教育厅于2014年8月颁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粤教装备〔2014〕2号)(见附件一),对高校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请各单位采购项目负责人及经办人认真学习贯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2、关于政府监管问题。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和教育装备中心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不断加强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的项目内容、执行程序、经费支付等进行全面审核,并要求各高校对不符合政府法规的采购行为进行整改。为了防止出现违法违规情况,请各单位及采购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务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的相关要求执行采购。
3、关于年度采购经费盘点问题。第四季度是年度物资采购经费执行的最后一个季度,请各单位采购项目及经费负责人要对年度采购预算经费进行清查盘点,务必根据经费来源、项目特点及时间要求等妥善安排采购项目及经费支付的进度,防止出现突击采购和集中用钱的现象,避免因进度安排欠妥影响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以及导致经费被冻结甚至回收,特别要防范在经费冻结前安排紧急采购而带来的采购风险。
四、联系方式
在采购计划编报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请及时联系资产管理处资产配置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
1、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514室、516室):
罗金生: 020-85216525;林盛: 020-85215162
2、大学城校区(行政楼B区412房):
朱敏智:020-39310058;李行:020-39310568;
3、南海校区(行政楼416房):
罗东:0757-86687311
资产管理处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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