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发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北大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化我校实践育人工作,鼓励大学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社会”,广泛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让大学生切实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今年,将继续按照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化、社会化、基地化、课程化、专业化”的基本要求,并推广支教“标准化”模式,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放飞青春 筑梦中国
二、活动时间
2014年7月——2014年9月
三、参与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在本、专科生、研究生
四、活动形式
围绕本年度的活动主题,广泛开展“三下乡”活动、教育帮扶、社会调研、文化宣传、科技支农、社区服务、法律援助、见习实习、志愿服务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
2014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进一步传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鼓励支持优秀的师生组成“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团,分赴广东省各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活动,引导各地青年学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
(二)“大课题”专题调研
今年,我院开展“大课题”专题调研,紧扣“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围绕“中小学生科学素养”以及“农村垃圾处理”展开调查,了解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及农村垃圾处理的现状,积极服务地方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
(三)“发现美丽家乡”大学生返乡寻访行动
下乡队伍以暑期返乡为契机,围绕身边的小事,鼓励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可通过微记录、微电影、“晒晒美丽家乡”照片、撰写文章记录家乡变化、对当地人物专访等形式展现家乡今年来的美丽变化,为家乡奉献智慧和力量,助力家乡建设和发展。
(四)“圆梦行动•公益先行”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作为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大学生理应聚集青春正能量,明确自身责任,弘扬志愿精神,服务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传递爱心,彰显社会价值。我们鼓励各团学组织组建一批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村、社区、基层政府、工厂,开展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低保人群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五)“展翅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团省委、省学联拟联合省教育厅、人社厅等八家单位在全省开展“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在校学生可通过积极参与“展翅计划”实习见习行动,提升自身的就业创业能力,充实自己的暑期社会实践经历。
六、活动流程
(一)5月9日—5月16日: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发通知》,召开工作布置会;
(二)5月9日—5月17日:各团队申报立项;
(三)5月18日—5月23日:学院组织申报团队进行初审,择优选出前50%的申报团队,院团委公布前50%的申报团队名单,将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
(四)5月25日—6月5日:校团委对学院初审后上报的申报团队进行复审,确定校级立项队伍,并确定重点资助、一般资助和自筹经费的队伍;
(五)6月上旬:校团委公布立项名单;院团委开展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训;
(六)6月中下旬: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七)7—8月:各团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八)8月下旬:各团队上交总结及评优材料;
(九)10月—11月:总结与表彰活动。
具体时间安排视实际情况而定。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安全,力求取得实效
学院专门成立2014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协调,院团委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各队伍要成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充分调动队员的积极性,选派得力干部,提高暑期社会实践质量,充分做好实践活动的保障工作,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求每位队员要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活动队员个人责任书》,团队要为每位队员购买保险。
(二)突出重点、紧扣主题
各队伍要认真研究领会活动主题,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活动,大胆探索新方式,努力解决实践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密切结合实际,在活动的载体、途径、方法、领域等方面探索创新。
(三)重视引导、加强宣传,倡导节俭原则
各队伍要对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及时、深入的宣传报道,注意挖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突出事迹,认真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报送工作。队伍活动要贯彻节俭原则,力戒形式主义,精简活动内容,力求提高效能。
(四)重视基地建设
各队伍在实践地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与实践地建立良好的关系,维护华师学子形象,争取得到实践地的认可,重视基地建设。
八、相关说明
(一)评审要求
1、初审
各团队自主申报,学院将邀请学院相关老师作为评委,根据队伍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完整性、创新性、长期性、社会资源整合力度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分,择优选出前50%的申报团队。
2、复审
校团委对学院初审后上报的申报团队进行复审,并对排名前60%的团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要求借助PPT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按照1:1的数额比例确定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队伍数量。排名后40%的团队则为校级立项自筹经费队伍。
(二)资助办法
全校拟共立项100支团队,原则上按“3:3:4”的比例确定重点资助队伍、一般资助队伍和自筹经费队伍。
按队伍资助办法,重点资助队伍每支资助4000元,一般资助队伍每支资助2000元,自筹经费队伍经费自筹。
九、工作要求
请各队伍按照下列要求按时上交材料:
(1)电子版:各团队填写好《华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和《实践地接收证明》(盖有实践地的章的扫描版或照片形式)打包,命名为“队伍名称”如“11科2赴肇庆怀集服务队”,于5月17日下午5点前发至院团委实践部邮箱: ffcn178@126.com 。
(2)纸质版:《华南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和《实践地接收证明》(复印件)纸质版各一份于5月17日17:00-18:30上交至生命科学学院新院楼121团学办公室实践部柯海云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实践部柯海云
联系电话:15602260754 QQ:1035432258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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