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粤教保函[2014]45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家推荐条件:按照粤教保函[2014]45号(附件1)文件的要求执行。
2.专家推荐工作: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者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附件3),所在单位在表格的“专家所在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广东省教育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起,于5月11日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石牌校区行政楼607室)。同时将上述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0101123@m.scnu.edu.cn。
3. 报送材料一律按表格式样统一规格,请不要自行调整表格格式,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所有材料均要求用A4纸规格正反面打印。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5211059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粤教保函[2014]45号)
2. 《广东省教育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
3. 《广东省教育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
人事处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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