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自2013年9月起,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办理公积金业务进行了调整,本通知将具体内容简化如下, 请周知本单位教职工。
1. 关于公积金对帐薄和个人密码函的申领
(1)我校承办银行不再受理单位统一申领住房公积金对帐薄的业务,因此,未领到住房公积金对帐薄和新入职的教职工,需下载《住房公积金对帐薄申请表》(附件1或登录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自行前往中心任一银行经办网点(http://www.gzgjj.gov.cn/web/dynamic/map/ywwd.html)办理申领,并同时申请设置个人公积金帐户密码,便于网上了解个人公积金缴存状况。
(2) 已持有对账簿的教职工,如需更换、挂失补办新对帐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旧对账簿及《公积金对帐薄管理表》(附件2或登录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前往银行经办网点直接换领新对账簿。由各银行发放的旧对账簿仍预留两年时间,可在发簿银行自助设备进行查询打印。
2. 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1)市内购房者:未按照新规定提取过公积金的教职工,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网上下载)、身份证、银行折或卡及以前的购房资料原件,前往有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办理提取手续;首次提取的还需提供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再次提取时,则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前往银行办理或进行网上提取(登陆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
(2)市外购房者:提取资料与上述相同,但再次提取时仍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附件3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下载)及购房资料的原件。
3. 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密码的设置
没有领到密码函的教职工或已领密码函而忘记密码的教职工,需持本人身份证前往中心任一银行经办网点办理个人密码设置或密码重置。
4. 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操作指南
登陆”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下载控件并运行-----输入个人信息----进入个人住房公积金界面
房改办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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