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团委《关于选拔首届“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各学院:
首届“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将于今年3-5月份举行,为了提高我校参赛水平,现向全校选拔参赛作品,通知如下:
大赛内容
“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第九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以及公益创业赛。
“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参赛作者资格:
凡在2014年7月1日以前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2014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我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三 、参赛项目申报:
1、第九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预选申报:
(1)获得第五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创业计划竞赛金奖作品直接推荐参加省赛;银奖及铜奖的作品均可参加校内预选。
(2)除以上作品外,每个学院可申报1件作品参赛(创业学院名额另计)。获得第五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创业计划竞赛铜奖以上奖项的院系,可额外报送2件作品。(原则上上报作品没有参加过第五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3)鼓励报送参赛项目落地实现的或已实现运营或正筹备落地并能提供有力证明材料的作品;鼓励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自主创新项目进行商业转型,进行参赛。
2、创业实践挑战赛以及公益创业赛作品校内预选申报:
各学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校内预选申报名额不限。
3、参赛形式及限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参赛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由创业学院申报的项目须明确唯一的申报单位。
五、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3月11日(预报名):上交《预报名作品申报汇总表》;
3月24日(作品提交):上交《作品申报表》﹑《商业计划书》及《作品申报汇总表》。
六、作品提交方式
1﹑《预报名作品申报汇总表》、《作品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作品要求一式四份,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四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作品申报表》和《商业计划书》合在一起装订,《作品申报表》在前,《商业计划书》在后。石牌校区、南海校区院系交到石牌校区行政楼325校团委办公室。大学城校区院系交到大学城校区行政楼424团工委办公室。
2、作品以及有关表格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校团委科技部邮箱scnukejibu@126.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院系+首届“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预选作品”。
联系人
石牌校区 张家莹 18825110402(690424)
大学城校区 余小琼 13672443409(663409)
南海校区 伍旖炜 13077426559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附件1“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_
附件2“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预报名作品申报汇总表_
附件3“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汇总表_
附件4 第九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_
附件5 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申报表_
附件6 公益创业赛申报表_
附件7 商业计划书范例:吾之汤汤品连锁店商业计划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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