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3]15号)文件精神,2013年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有所调整,凡近三年获得1篇以上(含1篇)全国优博士学位论文的单位列为优博自评单位;凡近3年省优硕入选率在60%以上的单位列为优硕自评单位。依据上述条件,2013年我校被列为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自评单位。今年我校参加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自评名额为2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自评名额为9篇。现将自评方案、相关文件及申报材料通知如下。由于时间紧迫,希望各院所抓紧时间,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部署,确保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做好本次省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及自评工作。请各院所在11月1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给校学位办(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学位办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杨建胜 联系电话:85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