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1号)精神,结合我省博士后工作实际,为大力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促进产学研结合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第四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重要意义,尽快联系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联合做好申报工作。重点支持2013年未通过工作站增设的企事业单位,大型骨干型企业和粤东西北地区企业设立创新实践基地。 二、规范程序、认真申报。各单位与企事业单位达成合作意向后,填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一式6份,附件材料请附后合并装订成册),于10月15日前报送校博管办。 三、联系方式 刘老师,85217886,石牌校区行政楼506室
附件:广东省博士后实践基地申报表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