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的人,华师的情;华师的花,华师的草,华师不一样的爱 为展现美丽校园,表达同学们对校园生活的感受和心声,记录同学们的成长足迹,特举办“最美华师”摄影大赛。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党委 二、 活动对象:华南师范大学全体学生(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 活动主题:掠影青春•美在华师 为便于征集作品,拍摄内容分三大类。 1、 校园景观:作品中体现校园风光或生活场景,反映美丽校园所散发出来的青春活力和独特风格。 2、 校园生活与趣事:校园中学习、生活中的点滴,折射出丰富、快乐、美丽的校园生活,作品风格轻松活泼。 3、 校园人物:人物摄影为主,反映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 活动时间:2013年9月启动,10月20日收稿截止。 11月1日作品在美术学院展厅(或在一课北楼中厅)展出 五、 参赛要求及说明: 1. 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拍摄,拍摄时间为近两年,地点需在华师校内,不得网上下载、抄袭。同时未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作品黑白、彩色无限。 2. 参赛作品必须如实填写作品信息,提供作品名称(8字以内)、拍摄地点、时间、作品文字说明(50字以内)、作者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等)。 3. 可利用相关软件进行图片尺寸、对比和色彩的调整、裁剪,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处理、多重曝光处理,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影响评选的后期效果。 4. 获奖作品必须提供原始电子版,原件精度要求大小在600万像素以上,电子文件2MB以上,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5. 本次比赛程序将分为初选和终评,入围者获得入围奖并进入最终的审评。 6. 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 7. 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以后不再付作品使用费。 8. 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六、 参赛程序: 1. 参赛方式: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参赛: ①参赛者到指定负责人处领取参赛申请表格,填写个人资料,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的参赛作品; ②参赛者到美术学院学生会公邮hsmsxy2013@163.com下载参赛表格,同时提交参赛作品; ③参赛者可以通过新浪微博作为媒介,私信“华师美院学生会”发送作品以及作品相关信息、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学号、学院、联系方式),提交参赛作品。 ④参赛表格领取、作品提交负责人: 美术学院学生会秘书长徐琳:13760618321 副秘书长王健新:15625080646 副秘书长柯泳:15625118097 2. 参赛流程: ① 参赛作品经过第一轮的初选,评选合格者进入下一轮比赛。 ②经挑选合格的入围作品进入最终的评选,并进行网上投票及评委评分。 七、 评分标准 1.主题内涵:主题突出,寓意深刻,能引起共鸣;(评分比例30%) 2.创意构图:构图完美,轮廓清晰,主题突出,线条分明;(评分比例20%) 3.色觉饱和度:色彩鲜艳、饱和、丰满,层次分明,有较强的感染力;(评分比例20%) 4.对焦、曝光:对焦清晰,曝光正确,主题突出,细节明了;(评分比例10%) 5.艺术性:根据作品的艺术表现适当予以加分。(评分比例20%) 八、 奖项设置与奖励: 1.本次大赛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及最佳创意奖若干名。 2.主办方将优秀摄影作品汇集成册,出版《掠影青春•美在华师作品集》,获奖者将获赠一本《掠影青春•美在华师作品集》。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党委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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