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系、所):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课题,形成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较高的原创性成果,促进我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学校设立“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并制定了《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做好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申请工作,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研究生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一般为一、二年级的博士研究生和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名额:博士生不限名额,凡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确属优秀的均可申报,由各单位择优推荐,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各单位硕士生按二年级硕士生1:30的比例确定申报名额,研究生数不足30人的单位可推荐1名。
三、申报程序:首先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申请书》(附件2),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由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详见附件1。
五、报送时间:各单位按推荐优先顺序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和汇总表统一报送研究生培养科。逾期不予办理。
-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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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14:55:02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2127&j=&todo=sho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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