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实验室安全是学校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实验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事项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伤、防水、防盗等方面,具体检查包括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检查台账、卫生环境、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烘箱及电阻炉安全、治安安全、化学药品安全、剧毒品安全、三废排放安全、冰箱安全、气体钢瓶安全、生物安全、放射性安全、水和机械安全等17项内容,详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单位自查
(1)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12日
(2)安排及要求: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并且填写自查表,在“单位自查情况”栏内填写自查结果,结果分“无该项内容”、“完全达标”、“基本达标”、“部分达标”和“不达标”五类,对于“基本达标”、“部分达标”和“不达标”要给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自查表和整改意见均需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于5月12日前交至教务处实验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8室),同质材料电子版发至
scnusyk@163.com,联系人:周老师,电话:85216830。
2、学校检查
(1)时间:5月14日上午8:30-12:00,分集中汇报和实地检查两个环节。
(2)安排及要求: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组,听取各单位汇报后随即开展实地检查。集中汇报由各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简要汇报5~10分钟,附件中的重点检查项目为必须汇报的内容。实地检查将按分组安排表中的次序进行,实地检查时各单位所有实验室均须开门候捡,实验室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到场予以协助。请各单位于5月1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工作汇报人信息发至
scnusyk@163.com,汇报人信息含单位、职务、手机、E-mail等。
检查时秘书负责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并做好检查当天单位汇报记录和实地检查情况记录,重点记录各单位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将整理好的记录发至
scnusyk@163.com。
实验室安全实地检查分组安排表
第一组: 召集人:熊建文
成员:刘从伍、郭周义、李述体、张德明
秘书:朱敏智 集中汇报地点:生命科学学院会议室
检查单位:1、生命科学学院,2、数学科学学院,3、旅游管理系,4、心理学院,5、计算机学院,6、生物光子学研究所,7、光电子材料与技术研究所
第二组: 召集人:李才富
成员:王松堂、肖玲、焦建利
秘书:周合兵 集中汇报地点:教育信息技术学院会议室
检查单位:1、教育信息技术学院,2、地理科学学院,3、美术学院,4、外国语言文化学院,5、历史文化学院,6、政治与行政学院,7、教育科学学院
第三组: 召集人:彭伟忠
成员:杜育名、贺浪萍、陈俊芳、李来胜
秘书:张旺君 集中汇报地点:化学与环境学院会议室
检查单位:1、化学与环境学院,2、实验中心,3、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4、音乐学院,5、体育科学学院
第四组: 召集人:罗一帆
成员:曾清云、吕晓旭、孙番典
秘书:汪锡鑫 集中汇报地点: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会议室
检查单位:1、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2、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3、文学院,4、经济与管理学院,5、法学院,6、公共管理学院
南海校区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场检查工作将另行安排。
3、总结整改
经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后,学校将对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向全校公布,同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相关单位积极整改。
4、复查
针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学校将开展复查,对于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三、其他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安全稳定。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教务处 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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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7 15:06:11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1852&j=&todo=sho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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