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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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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敬请注意:本次学科建设专项申报名额十分有限,我院在每一个类别中只能推荐1项进入学校答辩,学校答辩成功后才获得申报资格。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2013年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主要资助以下类型(自然科学类):(一)平台建设滚动支持项目、(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三)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项目、(四)科技创新项目、(五)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二、  申报形式

1. 本次申报均采取网上申报(网址:http://202.116.224.17), 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41225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2013年学科建设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流程(附件1)。

2. 由于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为保证我校项目申报质量,提高项目命中率,本次申报名额分配将按照各学院推荐申报的形式进行,各单位各类项目限报1

三、校内申报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1.412日下午16:00时前:发送邮件到316820050@qq.com邮箱报名,以收到回复为准。由于本次申报十分紧急,建议有完整申报书的老师报名。

2.41517:00时前: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确定是否组织校内评审,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校内评审,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3.423前:请具有申报资格的申请者从科技处获取帐号和密码,进行申请材料网上提交工作,并将签名完整的《XXX项目申请书》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各一式2A4,双面打印,其中1份为原件)报送至科技处相关科室。   四、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平台建设滚动支持项目

 1.申报范围:平台建设滚动支持项目分为广东高校重点实验室滚动支持项目、广东高校工程研究(技术开发)中心滚动支持项目、广东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滚动支持项目。面向全省建有以上平台的高校。省教育厅立项支持的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开发)中心、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均有资格申报。

 2.申报要求:

(1)凡申请滚动项目的平台,必须已通过教育厅组织的验收;凡已获滚动支持的各类平台,须已通过滚动建设验收。凡未通过验收、未通过滚动建设验收的,不得申报。

 (2)滚动项目必须紧扣平台的核心研究方向,通过滚动项目的支持,突破若干制约平台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平台建设水平的提升。

(3)滚动项目的资助主要面向人才队伍建设、科学问题研究等,不再以支持实验条件建设为主要目的。滚动项目由平台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承担,平台负责人作为滚动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员指导和参与项目研究。凡未得到平台负责人参与、支持的项目,或与平台研究方向、研究目标不一致的研究项目,不得作为滚动支持项目申报。

(4)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经费,申报高校对于滚动项目须提供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投入。

(5)已承担省教育厅的平台或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3.申报限额:符合条件的平台每个平台限报1项。

 4.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广东高校ⅹⅹⅹ滚动项目申请书》(附件4)。

(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1)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专业,具有相关支撑学科、技术的系统集成条件,在某一技术领域有坚实的工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工作基础、特色和业绩。近三年来已与2个或以上企业合作,成功进行工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2项或以上。近三年实到科研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其中横向经费比例不低于30%

(2)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近五年申请发明专利2项或以上,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以上,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或以上。(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具有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产品研制及其工程化的能力。

(3)有一支结构合理、工程化研究开发与转化素质较高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有具备较强市场意识和转化经验的管理团队,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能够承担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以及技术推广人员不少于25人。具有较好的工程化运作管理水平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具有明显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创新的能力,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所提组建方案切实可行,建设配套资金落实。

(4)申报的工程中心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平台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经费。申报高校对于工程中心的建设须有不少于11.5的配套经费投入。

(5)凡在同一主体学科内已建有国家、部委或省立项建设的平台,不得再重复申报。已承担省教育厅的平台或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限额: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附件5)的范围进行申报,每校不超过1项。

3.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附件6)、《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

(三)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项目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共1项。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与一个以上明确的国(境)外合作机构(填写名称时须注明国别或地区)建立合作平台,要求国(境)外合作方为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其在合作领域科研实力强;双方至少合作2年以上,申报单位须在申报书中简要介绍与国(境)外合作方的以往合作情况与进展;合作机构须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

(2)合作项目必须依托合作平台同时申报。

(3)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4)申报时需提供正式签署的与国(境)外合作机构进行合作研究的合同或协议中外文原件,其主要内容必须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需填写折算人民币金额)、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预期目标、研究团队结构状况、需有一个以上外方成员参加、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确认函不能作为合作合同或协议。

(5)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项目所在高校和合作单位须分别给予不少于11的资金配套(外方可含折算配套数)。在同等条件下,配套经费比例高的,予以优先考虑。(申请书须附有明确的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或经费承诺证明原件)。

(6)研究期限:2014.1.1-2015.12.31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东高校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项目申请书》(附件7)、《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

(四)科技创新项目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共10项。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211以后出生)。

(2)资助经费:8万元,研究期限:2014.1.1-2015.12.31

2.经费填写注意事项:

(1)该项目不提取管理费。

(2)资助经费中研究经费不得少于80%,劳务费不超过10%,其他费用不超过10%。其中研究经费包括科研业务费、试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等;劳务费用于参加项目研究的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

(3)学校配套经费须按照1:1填写。

3.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包括《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8)、《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

()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共8项。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11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2)

    • 发布时间:
    • 2013-04-12 09:27:31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1809&j=&todo=showinfo 点击: 收藏本文
    • 标签:#生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