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教师师德建设,宣传教师先进事迹,展现教师风采和形象,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22号)文件要求,现把我校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 挖掘先进教师典型。各单位要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挖掘我校近年来涌现的像张丽莉同志一样热爱教育、潜心钻研、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先进教师的事迹。 2. 推荐先进教师。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先进候选人,学校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1名最具代表性的先进教师到省教育厅参评。 3. 参与教育部各项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教育部在光明网、新浪网、腾讯网、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手机报、中国教育报、教师报等平台推出的关于“寻找身边的‘张丽莉’”专题活动,宣传、学习先进教师事迹,弘扬优良师德风尚。 二、推荐程序 我校推荐人选须经各学院、系、部门推荐,学校评审组评审,报学校领导审批,然后再上报省教育厅参评。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推荐的先进教师的典型进行遴选,并选出10名优秀教师推荐到教育部作为我省优秀教师典型进行重点宣传。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并通过活动深入了解教师队伍的状况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向社会充分展示先进教师的典型事迹,彰显广大教师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品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推选过程要坚持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宁缺勿滥。 为保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有关单位务必于2013年3月6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下列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科调配科(石牌校区行政大楼605室),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hs815@s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材料为: 1.《广东省教育系统“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先进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 2.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3000字左右,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3.《广东省教育系统“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先进教师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其中,简要事迹材料包括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附件:
1.《广东省教育系统“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先进教师推荐表》
2.《广东省教育系统“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先进教师基本情况表》
3.教育部关于举办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通知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寻找身边的张丽莉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22号)
人事处
2013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