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需要调整下学期教学任务的老师注意: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第1-9周为学院申请培养计划调整时间。请需要调整下学期教学任务(2009-2011级)的老师务必在11月1日前在教学管理系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教学计划更改申请表》,并上交给李娘辉院长审核签字盖章,由学院统一交往学校教研科。过期学校将不受理任何教学计划调整的申请。
如有不明白地方请咨询申聪香老师
电话:13580557939
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
2012.9.18
-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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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8 17:06:10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1536&j=&todo=sho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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