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36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11]18号)等文件要求,事业单位每个年度都必须对实物资产进行清查。为切实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校资产动态情况,经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学校在册在用设备类资产进行清查。现将清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及重点
本次清查工作的范围为学校在册在用设备类资产,资产帐目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帐目数据从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提取。本次清查工作的重点在于2011年的新增及状态发生变化的设备。
二、清查的时间及进度安排
1、数据校改。在4月30日前,由各单位核对资产管理系统中设备资产数据信息,及时对保管人和存放地点等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2、账实核对。4月30日—5月20日,各单位制作盘点表并进行账实核对。设备编号标签缺失的,请尽快与资产管理处联系并打印粘贴。
3、汇总上报。5月21日—5月25日,各单位对清查核对情况进行汇总统计,经学院复核后报学校资产管理处。对于清查中新发现的有账无物情况,各单位必须给予追查及说明。上报盘点汇总表、有帐无物明细表给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4、学校审核。2012年6月,由学校资产委员会清查情况进行审核。
三、按照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在2011年在册设备类资产清查盘点的基础上加大贵重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清查”的工作要求,我处将于下半年结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绩效考核有关要求落实学校贵重仪器设备的绩效考核。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姚宇江,82111109。
资产管理处
2012年4月26日
附件:
1、资产清查盘点表制作说明
2、资产清查盘点表模版
3、资产清查盘点汇总表
4、有帐无物明细表
另:学院定于4月28日(周六)上午10:00,在学院2号楼215室(植物学实验室)召开相关人员会议,布置此项工作的具体操作。
附名单:
林妙华 张幸 周仁超 黎杰强 冷佳奕 申聪香 钟跃平 袁艳颜
陈惠青 冯翊果 陈平 黄俊妮 黄群声 廖绍安 林辽华 奚灏锵 路国辉
肖立娜 许德成 严文文
李东风、徐杰、刘琳、龙程、周先叶、林德球等老师的实验室也请派有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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