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已对“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和“广东省教育部门协议供货电子管理平台”进行了升级,购买协议供货商品时请注意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协议供货流程
用户向资产处报季度采购计划——用户在政府采购网上选定商品、议价或反拍并确定订单、拟定合同——资产处网上审批——买卖双方确认成交——供货商送货给用户——用户验收货物——用户送纸质合同及货物验收单到资产处、同时办理付款和固定资产登记——用户到财务处报账
二、可在政府采购网上订购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协议供货商品
1. 要购买汽车、印刷服务、56种(详见网上清单)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请登录“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gdgpo.gov.cn或http://www.gdgpo.com(网站右侧“网上采购系统”“协议订购”登录用户名:scnu-1001,密码:123456),直接订购、议价或反拍所需的办公设备及用品。
2. 要购买电子图书资源、29种(详见网上清单)实验室仪器设备,请登录“广东省教育部门协议供货电子管理平台”(网址http://202.116.145.145/zbzx/index.jsp登录用户名:scnu-1001,密码:123456),直接订购所需的电子图书资源、实验仪器设备。
三、特别提醒注意
1. 依政府采购法规,可以执行协议供货的商品,不允许自行选择非协议供货商购买,可以在政府采购网上向协议供货商购买、电子反拍采购或者另行公开招标采购;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2. 在实施协议供货电子采购时,经议价,对价格不满意或协议供货商无法供货的,方可进行电子反拍,且反拍的价格必须低于议价价格;非协议供货商也可以参与反拍竞争。
3. 不允许将政府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每一种商品的协议供货,全校每季度只允许安排三次,每次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资产处根据申报计划先后顺序及金额大小进行安排和审批。
4. 未报计划、单位自行组织采购,资产管理处不承担采购结算审核责任;网上协议订购和签订合同时必须填写使用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等信息。
5. 协议供货的合同一式四份,由各单位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盖单位公章。
6. 协议供货的采购计划申报、合同备案、付款、验收、报固定资产、财务报账等工作由用户办理,同一个采购项目须在三个月(90天)内完成上述工作,否则,资产管理处不予补办任何手续。
四、咨询电话
1. 计划管理科 电话:85215162 (采购计划、10万元以上项目验收)
2. 物资供应科 电话:85211106 85216525 (协议供货、招标采购、到货验收)
3. 设备管理科 电话:85211109 (固定资产登记)
4. 大学城校区资产管理办公室 电话:39310058
5. 财务处预算科 电话:85215810 (经费使用咨询、国库直接支付)
6. 资产管理处 电话:85211112(处长办公室) 85211107(副处长办公室)
资 产 管 理 处
201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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