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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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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专家委员会”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申诉受理小组”的决定





    根据学校《关于成立二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专家委员会、申诉受理小组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决定成立“生命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专家委员会”和“生命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申诉受理小组”。

    生命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
       主任:王安利 万日融
       成员:李续娥 李韶山 王小菁 冯启理 彭长连 


    生命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申诉受理小组名单: 
       主任:李娘辉 
       成员:龙 程 高 峰 徐 杰 李东风

 

附:《关于成立二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专家委员会、申诉受理小组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二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专家委员会(下称“二级单位专家委员会”)、二级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申诉受理小组(下称“二级单位申诉受理小组”)。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1.二级单位专家委员会
主任: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二级单位党委负责人
委员:本单位被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5至7人)
注:设有专业技术岗位的二级单位必须成立该委员会,委员会的人数须为奇数。
2.二级单位申诉受理小组
组长:二级单位工会主席
成员:本单位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4人)
注:专家委员会成员不能兼任申诉受理小组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二级单位专家委员会的职责
负责本单位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以及辅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的评审工作。
2.二级单位申诉受理小组的职责
负责受理本单位在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过程中相关人员提出的投诉和申诉,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方。
三、工作要求
2011年10月28日前,各单位把人员单报送至学校人事处(石牌校区行政楼606室),联系人:谢斌,联系电话:85215091,电子邮箱:szk@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 
2011年10月25日

  • 发布时间:
  • 2011-12-28 20:52:35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1215&j=&todo=showinfo 点击: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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