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为完善学校设备招投标工作小组职能,充分发挥各类设备专家的专业指导作用,根据学校资产管理有关文件及校长办公会议决议(纪要[2011]14号)精神,决定建立我校设备招投标工作小组的专家库,并在全校范围征集相关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职能职责:
作为学校设备招投标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学校设备配置立项论证、采购论证、招标评审、设备验收等工作。
二、 专家入选条件:
(一) 从事实验室建设或管理、资产管理或采购、设备维修或维护、后勤服务管理、招投标组织或评审、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满五年,熟悉上述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 熟悉招投标、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三) 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四) 身体健康,能够在广州市范围内独立参与招标评审工作,年龄在70周岁以下;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征集方式和程序:
(一) 单位推荐:
1、 为了确保学校不同学科专业所购置的仪器设备、软件、家具、服务、图书资料均有相应的专家能给予技术把关,要求各教学、科研单位、管理中心、图书馆、离退体工作办等单位均应积极推荐一定数量的专家;欢迎符合条件的我校教职工个人积极自荐;
2、 请各单位填写“华南师大设备招投标专家征集基本信息表”在11月25日前交到资产管理处计划科,电子稿发至邮箱:zcjh@scnu.edu.cn;联系人:陈江霞 联系电话:85215162
(二) 遴选程序:
1、 由资产管理处依据专家入选条件对报名人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
2、 将无争议的初选名单报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学校设备招投标小组审议;
3、 将入选名单在全校公示;
4、 审议确定的专家名单列入学校设备招投标专家库备案。
附:华南师大设备招投标专家征集基本信息表
-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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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8 15:20:26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1182&j=&todo=sho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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