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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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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单位:
我校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访问学者:20名。
2.“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30名。
二、申请条件
1.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老师,需符合《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华师〔2009117,附件3)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申请人,原则上也可以申报,但必须于网上报名(第一批:201231320,第二批:2012920930)之前达到要求。
此外,该项目要求申请人的在研课题、研修计划与邀请函的方向具有紧密的联系。在网上报名之前,申请人必须提供正在主持校级以上课题、或者正在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的证明,提交与在研课题一致的研修计划和邀请函。
2.申请“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老师,需符合《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华师〔2009117号,附件2)规定的资助条件。根据其中有关语言条件的说明,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申请人,原则上也可以申报,录取后,必须在派出之前达到要求。
三、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请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人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研修申请表》一式二份,于11月25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
211261230,组织评审;
320121月,公布录取结果。
四、其他要求
1.取得“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资格的老师可在2012年31320(第一批)或2012年920930(第二批),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留学基金委、学校各一份)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2.各单位应根据项目要求,切实认真地做好选拨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华师〔2009117号,附件2)给派出人员配套“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格有效期以留学基金委的录取通知为准,“华师留学基金资助项目”资格有效期至2013331止。届时如不能派出,资格将自动取消,请各单位及时帮助、督促本单位录取人员按期成行。
人事处师资科经办人:平功波;联系电话:020-8521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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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1月3日

  • 发布时间:
  • 2011-11-03 16:13:58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1151&j=&todo=showinfo 点击: 收藏本文
  • 标签:#生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