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自费续交2012年教工子女综合保险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对象(参保以自愿为原则,年龄以2012年1月1日为计算时间)
1、14周岁以下的非独生子女;
2、超过14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独生及非独生子女。
注:教工未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由计生办统一办理“独生子女综合保险”,以每年6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接购买,无须另行交费。
二、交费时间:即日起至12月12日之前,逾期不再办理。
三、交费地点:石牌校区行政大楼517房,
联系电话:85211187
校计生办
2011年10月31日
-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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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2 11:41:44
来源:http://sky.scnu.edu.cn/content.asp?c=11&m=2&n=1146&j=&todo=show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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