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了做好2011年博士生导师资格遴选工作,现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收集的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人员科研成果的原件提交给我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原件材料内容:
提交的材料为申请人满足评审基本条件的主要科研成果材料(不必多附),主要包括:
1)学术成果:所发表论文、学术著作,有关获奖成果证明书等原件。(获奖证书,可交复印件,该复印件需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校验、签名、盖学院公章。)。
2)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科研处或社科处需在上面盖章以确认该项目的立项情况)、科研经费到账证明(财务处盖章)。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和科研经费到账证明原来已经交过的,不必重新交。
二.提交方式:
各学院分委员会负责老师需为每一位老师提交的原件材料列出简单的清单(请见附件),并按照本学院老师的序号,将以上材料捆绑好,清单捆扎在每个申请人原件材料的上面。我办按清单接收及发回原件材料。
三.上交的日期
请在2011年11月3日下午4:00前交到学院研工办。如有疑问,请联系:85215535。
生科院研工办
2011.11.01
标签:#生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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